●社區是構建和諧社會的戰略空間單元。真正的城市和諧社區是一個旨在追求經濟消費適度化、基層政治民主化、社會管理多元化、鄰里關系和諧化、居住環境生態化,并且具有濃郁人文精神和地方文化特色的特殊地域空間。
●但在我國特殊的社會轉軌時期,大多數城市社區離真正的“和諧社區”仍有一定距離,特別是在和諧社區的建設與運行機制方面,存在一些現實困境。
●建設城市和諧社區是我國一項綜合的系統工程,需要付出不懈的長期努力,當前應著重加快推進城市和諧社區建設及其運行機制的重建與再造,保障城市和諧社區建設的有序進行。
隨著經濟的全球化、市場化、現代化,我國人均GDP已經達到1000美元,開始進入社會轉型關鍵期,此時各種社會矛盾開始凸現,社會風險程度明顯增加。在這種背景下,按照科學發展觀全面構建和諧社會,對促進我國政治、經濟、社會、文化的協調持續發展具有十分重大的理論和現實意義。
社區是構建和諧社會的戰略空間單元。隨著我國城市化的快速發展,城市和諧社區必將成為我國和諧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。能否在廣大的城市化地區全面構筑真正的城市和諧社區,直接關系著我國和諧社會戰略目標的實現程度。
關于什么是和諧社區,國內存在多種觀點。真正的城市和諧社區,它與和諧社會既有聯系、又有區別,其內涵應更具現實性和明確的規定性。但結合我國的社會經濟發展階段,我認為,城市和諧社區,就是指在城市政治經濟發展的特定時期,旨在追求一種經濟消費適度化、基層政治民主化、社會管理多元化、鄰里關系和諧化、居住環境生態化,并且具有濃郁的人文精神和地方文化特色的特殊地域空間。其內涵主要包括:第一,擁有一定的經濟基礎,以及足夠的經濟能力、消費能力和發展能力(不至于陷入貧困境地),且生活和消費行為適度化、科學化;第二,社區居民擁有基本的傳統倫理素養,心態平衡,鄰里之間講誠信、講和諧,具有很強的歸屬感;第三,擁有較高的居民自治程度,不能受政府過多的強制和干涉,社區居民主動關心和積極參與社區公共事務,能夠順暢地表達種種利益需求,社區決策民主化、自主化、公正化,具有極強的社區凝聚力;第四,擁有多元化、專業化的合法社會團體或社區組織(非政府組織),并且相互合作、整合資源,為社區居民提供多元、專業的社會服務;第五,社區形態與自然生態環境相和諧,人與自然平衡共生,富有自己的歷史文化內涵和地方特色。
但在我國特殊的社會轉軌時期,大多數城市社區離真正的“和諧社區”仍有一定距離,特別是在和諧社區的建設與運行機制方面,存在一些現實困境。主要表現在以下幾點:
第一,市場經濟的長足發展與社區居民間誠信倫理的喪失。市場經濟應該是法治經濟和誠信經濟。但在我國體制轉型時期,市場經濟在極大繁榮城市經濟的同時,也給國民傳統倫理道德帶來極大的負面影響,敲詐、假冒、偽劣等現象層出不窮、不絕于耳,人與人之間的關系在許多時候變成一種赤裸裸的金錢關系,社區居民之間、鄰里之間的互信、互助、友愛、友情日漸淡薄。大多數社區居民認為除了自己或家人以外,沒有任何一個人可值得信任。一個缺失道德倫理與誠信的社區,難以建成真正的和諧社區。
第二,風險社會的形成與社區居民安全感的普遍下降?,F代城市社會是一個高風險社會,尤其是隨著城市規模的急劇擴張、流動人口的增加等,使得城市社區居民的安全感日趨下降,自我安全和防范意識隨之增強。在一個居民普遍缺乏安全感的社區,相互提高警惕、老死不相往來就成為必然結果。
第三,社區強勢行政管理與社區參與的低迷狀態。在我國大多數城市的社區管理中,政府的縱向強勢管理力量依然強大,基層居委會很難成為真正的居民自治組織,無法代表社區居民的利益或帶領居民處理自己社區內部的公共事務,缺乏足夠的自治程度,尤其大多數城市社區對居委會、業主委員會、物業管理公司三者缺乏明確的職能定位,仍存在許多侵害社區居民利益的現象。這些因素極大地挫傷著社區居民的政治參與熱情,缺乏社區意識和參與意識,社區參與始終處于低迷狀態。
第四,非公共服務型政府與社區居民利益表達渠道的缺失。強制拆遷、群眾連續持久上訪的諸多報道充分說明,我們的基層政府還不是真正的服務型政府,仍然缺乏社區居民正常表達利益需求的渠道、途徑及解決機制,給社區的和諧穩定帶來極大的威脅。
第五,日趨明顯的貧富差距與社會保障的乏力。貧富差距已經成為一個明顯的社會問題,社會競爭的結果致使一部分人成為“弱勢群體”,而當今社會利益公共公正調節機制的缺失,以及社會保障范圍、力度的有限性,限制著城市和諧社區的建設進程。
第六,多元分頭治理下社區資源整合的步履維艱。目前,我國大多數城市社區內部職能部門之間,各自為政現象較為嚴重,社區資源難以實現整合與共享,無法滿足居民多樣化、專業化的公共服務需求,不符合社會發展的總體趨勢。
第七,經濟利益導向下社區文化特色與人文精神的危機。當前城市社區中的大拆大建,隨意破壞,直接導致社區面貌千篇一律,喪失歷史文化的發展脈絡和人文精神,缺乏個性和特色。一個生態環境惡劣、缺乏自身文化特色和人文精神的社區,并非是真正的和諧社區。
我國全面建設和諧社會的目標開始剛剛起步,建設城市和諧社區是其中的一項綜合的系統工程,需要付出不懈的長期努力。當前應著重加快推進城市和諧社區建設及其運行機制的重建與再造,保障城市和諧社區建設的有序進行。為此,第一,重建社區居民間相互信任的社區誠信倫理機制。鄰里之間相互信任、相互尊重、相互關照、相互幫助,才是一個和諧社區的內涵與要求。因此如何發揚我國的傳統文化優勢,重建社區內個人、企業、政府之間相互信任的誠信與倫理道德機制,是構建和諧社區的首要機制。第二,重建有利于降低風險的社區公共安全機制。加大政府、社會的投入力度,強化組織建設,創建居民具有安全感、歸屬感的安全社區。第三,重建有助于增強社區凝聚力的社區居民參與機制和社會保障機制。一方面要全力構筑公開透明的基層公共服務型政府,創建社區參與載體,使得絕大多數社區居民能夠積極主動地參與社區公共事務,培育新型、和諧的社會人際關系;另一方面,切實加大社會保障的范圍和力度,尤其應向社會弱勢群體傾斜,增強社區的凝聚力。第四,重建多元互動合作的社區綜合治理機制。政府、企業、社區組織、居民之間重建平等、交流、協商、互動、合作的新關系,構筑社區治理體系,為社區居民提供多元化、專業化、高效率的社會公共服務,滿足居民物質和精神需求。第五,重建有助于資源共享的跨界組織管理機制,實現社區資源的全面整合與共享,尤其應加強信息資源整合,建立社區內各相關職能部門之間的雙向告知和信息互通制度,建立健全社區應急控制管理體系,最大程度地保障社區安全。第六,重建有利于人與自然和諧的社區生態與文化特色機制。正確處理全球化與本土化的關系,塑造與自然相和諧的形態文明,切實保護好現有的歷史文化資源或風貌,構筑社區文化特色,并不斷教育提升社區居民的生態倫理觀念和社區人文精神理念,共同營造綠色、健康、文明的生態型居住環境。